(马六甲27日讯)巫裔男子涉嫌以扫把致伤残疾男学生,导致受害者身上多处受伤,今日于甲州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获准以5000令吉保释。法庭择定9月27日过堂。
被告是莫哈末哈斯兰(32岁,宗教老师)。
ADVERTISEMENT
控状指被告在本月22日约早上7时,于幸福加东花园,使用扫把致伤21岁的受害者,导致受害者背部、双手与脚受伤,被告此举已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械伤人)。
在上述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长达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两者兼施。
同时,在刑事法典第326A条文下,任何蓄意致伤伴侣、前伴侣、公众、残疾人士或家人者,一旦在刑事法典第323、324、325、326、334或335条文下被定罪,监禁期限可以是被定罪最高监禁期的双倍。
本案由副检察司希瓦提控,地庭法官是娜莉曼。
希瓦建议让被告以8000令吉保释。
被告代表律师赛依占指被告尚需抚养3名孩子,恳请法庭降低保释金。
娜莉曼最后决定让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同时,谕令被告在保释期间不准骚扰案件受害者及证人。法庭择定9月27日过堂此案。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