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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9:40pm 10/02/2023

强奸

非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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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礼

军人控非礼强奸外甥女 不认罪 1.5万保外

(古城版)军人强奸外甥女
一名军人被控强奸外甥女,被告否认有罪。

(马六甲10日讯)一名41岁的军人被控从2年前开始11岁的外甥女,被告否认有罪。

被告今日于地庭一共面对两项控状,他在法官莫哈末沙比里面前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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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寄宿被告家方便上学

此案受害者是被寄宿在被告家中,以方便上学,并由被告妻子帮忙照顾。

被告的首个控状是指他于2021年12月29日中午12时左右,在士马木再也花园强奸当时只有11岁的外甥女,抵触刑事法典第376(2)条文,罪成可被判坐牢最低10年或不超过30年及鞭笞。

被告的另一项控状是指他于去年12月28日晚上11时,在上述地点非礼受害者私处及亲吻她的嘴巴,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罪行法令第14(a)条文,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及鞭笞。

此案副检察司莫哈末纳兹林不建议被告获保释,不过若法庭给予保释,他建议将保释金定在4万令吉,并附加被告不准靠近受害者及证人的条件。

被告的2名代表律师陈造定及卡斯欣安东尼在代表被告求情时说,被告拥有2名分别11及14岁的女儿,收入不高,必须承担妻女一家人的开销,因此请求法官将保释金减至最低。

法官最后允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释,同时也谕令被告必须遵守附加条件。

此案展至3月16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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