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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5:41pm 24/03/2023

失信罪

失信罪

被控滥用甲童军理事会6.3万 前职员30失信罪需自辩

(古城版)甲童军理事会一名前执行秘书助理需自辩
被告(右)在家人在两名一律师的陪同下离开法庭。(陈淑婷摄)

(马六甲24日讯)甲童军理事会一名前执行秘书助理于去年被控不诚实盗用财物,滥用6万3400令吉合作社租金,被法庭谕令必须在6月8日、9日及22日,为30项自辩。

地庭法官依丽莎白峇也万今日在聆听所有证人供词、控方及辩方陈词后,宣判被告阿末丹尼尔(33岁)面对的30项指控罪名成立,并在刑事法典第409B(1)条文下,认为被告蓄意盗用公款,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73条文,谕令被告为所有罪行自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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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是由反贪委员会的依旺沙副检察司主控,被告的两名代表律师是布索达曼及森迪尔。

根据控状,被告于2015至2018年之间,盗用童军理事会的6万3400令吉租金,为私人用途,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

在此条文下,罪名成立可面对坐牢至少6个月至最高5年、鞭打及罚款。

此案于2022年9月13日开审以来,控方共传召21名证人出庭供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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