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六甲22日訊)前重案組警官涉嫌向保安公司索取賄賂金,以作為向發展商提供保安工作,日前到反貪會錄取口供後被捕,法庭今允准將嫌犯延扣至本月24日。
甲反貪汙委員會官員今早8時40分,將身穿橙色反貪會扣留所衣物的嫌犯,押往甲州推事庭申請延長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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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反貪會援引2009年反貪委員會法令第21(c)條文展開調查。推事莫哈末納茲霖最後批准延扣申請,嫌犯被延長扣留至本月24日。
據瞭解,嫌犯涉嫌在2019年11月至今年3月,身為甲警察總部的一名助理警監,向保安公司索取1500令吉至2200令吉的賄賂金,作為提供保安工作。
嫌犯於昨晚8時5分在甲州反貪會被扣查。嫌犯在2009年反貪委員會法令第21(c)條文下受調查,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賄賂金5倍罰款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以及坐牢不超過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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