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4日讯)保安人员被控以摩托车撞伤继子,今日于甲州地庭面控时,认罪不讳,被判坐牢5年及罚款2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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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安兰阿都卡霖(32岁)。
控状指被告于今年1月7日,晚上11时10分,于甲市波格芒加甘榜巴登一带,以摩托车撞伤10岁的继子,此举已抵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26A条文下同读。
本案由副检察司茜华珊嘉丽副检察司提控,地庭法官是娜莉曼巴哈鲁丁。
被告向法庭求情时,指本身尚需供养6名孩子及双亲,对此事感到后悔,恳请法庭轻判。
娜莉曼巴哈鲁丁最后决定判被告坐牢5年及罚款2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坐牢2个月代替。
案情指被告与担任护士的前妻,因办理离婚事宜发生口角,而两人在争吵后不欢而散,被告气愤地骑摩托车离开,摩托车撞及受害者的左脚及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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