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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2:39pm 04/01/2023

阿都拉勿夫

假拿督

蓝色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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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拿督

蓝色德士

用假拿督头衔诈骗甲前议长 蓝色德士创办人控2罪

男子欺骗甲政要
被告涉欺骗及使用假拿督头衔被控,获准以3万令吉保释,退庭后被庭警押离法庭。(尤伽荣摄)

(马六甲4日讯)使用头衔的公司(Big Blue Taxi)创办人竟向甲州政要行骗!男子涉嫌于2年前诱骗甲州前议长拿督斯里购买豪车,令后者蒙受9万5000令吉损失,今日于甲州地庭面对2项控状时,皆否认有罪,获准以3万令吉保释。

被告是三苏巴林(5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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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罪3万保外

控状指被告于2021年12月7日,于甲州行政大厦,诱骗当时为甲州议长的拿督斯里阿都拉勿夫(目前是工业、投资及企业发展行政议员)以9万5000令吉,购买市值18万令吉且拥有VVP 7特别车牌的丰田Alphard休旅车(2019年款)。被告此举已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1至10年、鞭笞及罚款。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于相同日期和地点,使用不受认可的“拿督”头衔达到私人利益目的,此举已抵触1981年统治者勋章和衔头(防止滥用)条例第3(1)(a)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1至5年,或罚款介于25万令吉至5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本案由副检察司阿里夫提控,地庭法官是达玛菲克力。被告的辩护律师是卢翠薇。

阿里夫建议让被告以5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附加要求呈交国际护照予法庭,同时每个月到警局报到。

卢翠薇代表被告向法官求情时,指被告患有结肠癌、糖尿病及每周需洗肾四次,被告先前分别于雪州及吉隆坡法庭面对四项案件提控,以11万令吉保释,相关案件仍在审讯阶段,恳请降低保释金。

达玛菲克力最后允准被告以3万令吉保释,谕令被告交出国际护照,每个月到邻近警局报到。法庭择定2月7日过堂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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