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4日訊)使用假拿督頭銜的藍色德士公司(Big Blue Taxi)創辦人竟向甲州政要行騙!男子涉嫌於2年前誘騙甲州前議長拿督斯里阿都拉勿夫購買豪車,令後者蒙受9萬5000令吉損失,今日於甲州地庭面對2項控狀時,皆否認有罪,獲准以3萬令吉保釋。
被告是三蘇巴林(5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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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認罪3萬保外
控狀指被告於2021年12月7日,於甲州行政大廈,誘騙當時為甲州議長的拿督斯里阿都拉勿夫(目前是工業、投資及企業發展行政議員)以9萬5000令吉,購買市值18萬令吉且擁有VVP 7特別車牌的豐田Alphard休旅車(2019年款)。被告此舉已牴觸刑事法典第420條文。
在上述條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1至10年、鞭笞及罰款。
第二項控狀指被告於相同日期和地點,使用不受認可的“拿督”頭銜達到私人利益目的,此舉已牴觸1981年統治者勳章和銜頭(防止濫用)條例第3(1)(a)條文。
在上述條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1至5年,或罰款介於25萬令吉至50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本案由副檢察司阿里夫提控,地庭法官是達瑪菲克力。被告的辯護律師是盧翠薇。
阿里夫建議讓被告以5萬令吉和一名擔保人保釋,附加要求呈交國際護照予法庭,同時每個月到警局報到。
盧翠薇代表被告向法官求情時,指被告患有結腸癌、糖尿病及每週需洗腎四次,被告先前分別於雪州及吉隆坡法庭面對四項案件提控,以11萬令吉保釋,相關案件仍在審訊階段,懇請降低保釋金。
達瑪菲克力最後允准被告以3萬令吉保釋,諭令被告交出國際護照,每個月到鄰近警局報到。法庭擇定2月7日過堂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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