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5日訊)馬來西亞林氏宗親總會副總會長兼馬六甲林氏宗祠原任主席林定發因為涉嫌使用假拿督斯里勳銜,今日在馬六甲愛極樂地庭面控時不認罪,案件展至9月12日過堂。
被告林定發(67歲)被控於2019年10月14日在社團註冊局使用不受霹靂王室承認的拿督斯里勳銜,因而牴觸2016年霹靂徽章、勳銜、賜封(防範濫用)法令第7(3)條文,並可以同一法令第7(4)條文同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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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罪成,被告可判罰款不少過25萬令吉和不超過50萬令吉,或監禁不少過1年和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此案由副檢察司布特麗諾納迪雅主控,她指出被告是一名商人,建議由一名擔保人以5萬令吉保釋外出,護照交由法庭保管。
被告代表律師邱添傑(譯音)則求情道,被告於去年9月才進行心臟手術,必須到醫院複診,雖然被告在印尼有生意來往,不代表被告會潛逃,因此他向法庭求情最低保釋金。
地庭法官莫哈末沙比裡最終允准被告由一名擔保人以3萬令吉保釋外出,護照交由法庭保管,直到案件結束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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