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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02pm 04/07/2024

报假案

涉贿赂

报假案

涉贿赂

被控涉賄報假案 律師樓經理不認罪

被告被帶離法庭。(陳淑婷攝)

(馬六甲4日訊)一名律師樓經理涉賄賂一男子報假案,今日被控上法庭,被告否認有罪。

被告是涉及向一名男子賄賂3000令吉報假案,以便在多年前交通意外索取更多保險賠償金,因此今日被反貪汙委員會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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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59歲的西華拉哲,他在地庭法官伊麗莎白峇也旺面前,否認有罪。

控狀指被告於2017年5月10日至31日,在馬六甲拉也賄賂阿都卡林3000令吉,以唆使後者報假案,因而牴觸2009年反貪汙委員會法令第16(b)(A)條文。

在此條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坐牢不超過20年及罰款不少過賄賂額5倍或一萬,視何者為高。

案件由反貪會的莫哈末阿茲裡夫副檢察司主控。

被告代表律師林葛納登求情時說,被告需要負擔還在讀書的孩子及患癌妻子。

法官最終批准被告由一名擔保人以6000令吉保外,以及每個月到反貪會報到。

此案訂8月13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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