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州议会 | 荒废超过指定年分土地 甲政府探讨执行额外税收


(马六甲23日讯)马六甲州政府将通过多项措施,探讨执行额外税收予荒废超过指定年分土地的建议,以减少州内私人荒废土地问题,避免有关土地沦为“人造森林”。
审慎研究并评估可行性
马六甲首席部长拿督斯里阿都拉勿夫指出,有关建议可以依据国家土地法典(第828法令)执行,尽管目前该法典中并未明确界定“未开发或荒废土地”的特定分类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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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根据联邦宪法第74条及第九附表(州级权限),土地事务属于各州政府的权限,因此州政府将在考量所有相关因素及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后,审慎研究并评估该建议的可行性。
“这项建议需要详细研究与深入审视,尤其是考虑到马六甲州政府才于去年刚刚实施新的土地税修正案。”
阿都拉勿夫是于今日回应林鲁州议员拿督斯里苏莱曼、鲁容州议员拿督诺海尔米及哥打拉沙马那州议员刘志俍,以有关荒地课题的附加问题时,如此表示。
召集地主与州政府合作
他指出,为了减少州内的荒地数量,州政府也将召集相关地主与州政府合作,一起发展有关土地,包括农业或者商业用途。
他说,当局面对的其中一个挑战是有关荒地的地主普遍上不愿意配合任何形式的发展。
尽管如此,阿都拉勿夫表示,州政府将会继续采取积极的措施协助荒地的地主,尤其是提供咨询服务,及更有规划的发展合作计划。
“其中一项措施是与农业局合作推出‘粮食保障强化计划’,以推动可持续农业开发,从而间接支援甲州及国家的粮食安全议程。”
要求进行清理工作
此外,他指出,针对荒地课题,政府也可以采取数项行动,包括发出通告书,要求地主进行清理工作等。
他说,土地管理机构也可根据国家土地法典第125至129条文,对违反土地明确使用条件的地主采取执法行动。
“地主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回应,否则土地管理机构有权根据国家土地法典第129条文,采取行动充公土地。”
他说,若地主或其继承人未收到相关提醒通知书,该通知书将张贴在相关土地上,以便采取后续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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