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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9:33pm 08/1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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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服装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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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服装条规

妇女车祸报案 因裤裙不符被拒门外

**即时国内**全国:柔返隆途中甲出车祸欲报案  却被指裤裙不符规不让入警局
郭女士提供裤裙和长裤的对比照。(郭女士提供)

(马六甲8日讯)“如果是发生命案怎办呢?!”妇女从柔佛峇株巴辖开车回吉隆坡途中,在马六甲时车子被撞,唯有前往。可是,驻守警亭的警员却指事主和女儿穿着的裤裙而拒绝让其踏入警局。事主唯有到近商场买了长裤,再回到警局。

这起事件是在今日下午4时左右,于马六甲野新警区总部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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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郭女士(56岁)接受电访时指出,她是在下午2时许驱车返回吉隆坡途中,于南北大道174.8公里处,遭一辆车子由后撞上,事发时,车上只有她和20余岁的女儿。

她昨日为了参加一项慈善活动,特地从吉隆坡南下柔佛州峇株巴辖,没想到返程却发生意外。

**即时国内**全国:柔返隆途中甲出车祸欲报案  却被指裤裙不符规不让入警局
郭女士在车祸后前往警局报案,不料却发生了因服装问题遭拦在警局门外的事。(郭女士提供)

她透露,肇祸车主是一名年轻的巫裔男子,当时,男子车上还载着妻子和2名年幼的孩子。

车祸发生后,她和肇祸者被指示前往马六甲野新警区总部报案,不过,当她抵达该警局时,却遭驻守在大门口警亭的警员阻止踏入警局内,原因是她和女儿的裤裙不符服装条规。

郭女士说,她们裤裙的长度是在膝盖上一点的位置,尽管并非短裙,却被告知不符服装条规。

“我请求这名警员通融,因为我的车子在南北大道上被人撞了,现在是要来报警,可是这名警员却毫不领情,说如果让我们进去,他会被骂。”

郭女士指出,她本身在移民局也经历过类似事件,如今是因为发生车祸,急于报案处理,以便早点返家,然而,有关警员却十分坚持,让她忍无可忍,只好向本报投诉。

“这名警员后来叫我去附近的商场买长裤,我拗不过他,只好去商场买裤子。”

她感叹,“凡事应该都有例外”,然而,面对求助的民众,服装条规却胜过一切。

她说:“我们不可能出门随时都带着一件长裤,而且,有谁会知道会发生意外呢?”

她更指,如果今天不是发生车祸,而是发生命案,当局是否还要这样坚持呢?

野新警区主任李罗拔回应指出,在警亭执勤的警员,是跟着政府所发出的标准作业指南(SOP)行事。

他提醒民众,到政府任何机构办事,包括警局,切记遵守当局的服装指南。

甲州行政议员兼格西当州议员谢守钦对星洲日报指出,他已经联系马六甲总警长,要求针对此事展开调查。

“据我了解,如果遇到紧急事故,可以豁免SOP的。我将把此事带到周三的马六甲州行政议会里讨论。”

**即时国内**全国:柔返隆途中甲出车祸欲报案  却被指裤裙不符规不让入警局
巫裔司机驾驶的车子事发时还载着妻子和2名年幼的孩子。(郭女士提供)
**即时国内**全国:柔返隆途中甲出车祸欲报案  却被指裤裙不符规不让入警局
郭女士从峇株巴辖返回吉隆坡途中,车子在南北大道遭另一辆车子由后撞上。(郭女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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