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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少女

2星期前
3星期前
(麻坡13日讯)25岁的华裔餐厅助理涉嫌于2年前在酒店客房强奸未成年少女,昨日在法庭认罪后,被判坐牢4年及鞭笞2下,出狱后必须受警方监视1年。 现年25岁的被告罗志兴(译音)被控于2023年3月2日下午6时,在峇株巴辖一间酒店客房强奸当年仅15岁8个月的少女,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项(强奸)条文。在该条文下罪成,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笞。 根据案情,受害人的母亲于2023年11月24日下午4时许向警方报案,指受害人的男友(被告)以散播不雅照片和视频来威逼其女儿,导致受害人一度想要自杀。 报案人也揭露,受害人是通过社交平台认识被告,两人多次外出,最后一次发生性关系是2023年3月2日。 警方调查结果显示,被告在案发时带受害人到峇株巴辖一间酒店开房及发生性关系,检验医生也证实受害人的处女膜破裂。 峇株巴辖警方于同年11月27日逮捕被告,并援引刑事法典第376 (1)项(强奸)条文展开调查。被告于同年12月3日被提控上庭。 被告的代表律师陈松元在求情时指出,被告与受害者是两情相悦而发生性关系,但因受害者仍是未成年少女,被告才抵触法律,被告在事后已感到懊悔。 他请求法官考量被告的家庭背景,并指被告认罪的举动已节省法庭时间和费用等,要求判处被告最轻刑罚,让被告早日重返社会及照顾家人。 主控官奥斯曼阿凡副检察司则以被告的罪行严重及性侵案件有逐年增加的趋势,请求法官给予被告适当的刑罚,以教育被告及警惕世人。 最终,麻坡第二地庭法官莎雅妮判决如上述。
3星期前
(新加坡12日讯)新加坡一名76岁的前初院教师,在当地食阁搭讪4名未成年少女,指少女是他的性玩具,是他星期一至星期四的“老婆”,甚至非礼其中1名少女,导致其他少女吓哭和发抖。 《新明日报》报道,这起事件发生在2023年9月20日约下午3时,地点在新加坡一家购物商场的食阁。 被告是76岁的林士培(译音),他面对13项包括非礼、企图侮辱女性尊严以及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控状。 案情显示,4名12岁至13岁的女中学生案发当天下午2时20分,在放学后到事发商场的食阁吃午餐。 被告不久后上前搭讪,称自己是一名退休教师,找借口坐在两名少女中间,过程中非礼一名13岁少女的背部。 被告后来说自己年纪太大,无法在学校教书,问少女是否有意请数学家教老师。 被告的话题越来越色情,说自己喜欢教女学生,因为可以拥抱她们。 他还对少女说:“如果你们是我的老婆,我的人生会变得很棒”和“你们是我的性玩具”等言论。 被告还一一指着少女,说她们是他星期一至星期四的“老婆”,还说他星期五可以休息,周末到马来西亚。 被告的举止让4名少女感到不自在,其中一人表示她的父亲在楼下等她,众人借机离开。 被告在少女起身离开时,又非礼同一名少女的左手臂。 在场的其他少女有的吓哭,有的吓得发抖,最后其中一人案发隔天报警。 被告昨午认罪,案展本月18日下判。
3星期前
(新加坡5日讯)现年19岁的青年两度性侵妹妹,被判接受改造训练至少一年。 《8视界新闻网》报道,青年之前对两项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的控状表示认罪。为了保护受害者的身份,法庭下令媒体不得公布被告的名字。 案情显示,青年最先于2020年3月在自己的房间性侵妹妹,当时的他年仅14岁。 他问当年才13岁的妹妹可否碰她时,妹妹说不可以,但最终在他的恳求下妹妹屈服答应了。他在过程中不仅抚摸妹妹,还要求她进行性行为。 当时,青年刚在学校上过性教育课程,对性一事感兴趣并好奇。 被告第二次与妹妹发生性关系是于2022年3月。当时,16岁的他刚拿到O水准会考成绩并感到非常沮丧,喝酒后感到昏昏欲睡。 回到家后,青年要求当年满15岁的妹妹与他发生性关系。妹妹起初拒绝,但最终在被告的坚持下,再次屈服。 妹妹向朋友倾诉说对哥哥的骚扰感到无助,不知如何告诉哥哥他们不应再进行性行为。 朋友最终于2022年3月22日带她报警,揭露青年的行为。 在犯下此罪行前,青年曾因不当触摸另一名妹妹而被父母责骂。 控方根据监狱心理学家给被告进行的评估作出建议,要求法官判被告接受至少一年的改造训练。 监狱心理学家表示,需要让青年接受一年的改造,是因为青年面对压力时会用色情来减压,因此需要帮他做出改变。虽然被告目前通过家人监督、参与志愿服务和进行休闲活动等方式减少其对色情片的依赖,但是这些都只是分散注意力,青年真正需要的是心理治疗以增强其内在能力。 另外,监狱心理学家也说,青年表现出性妄想症,也需纠正他对待性的态度。 辩方则以青年自被捕后行为有所改善,对自己罪行的认识有所提高为由,要求判他接受6个月的改造训练。 性侵未满16岁少女的控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若受害者年龄小于14岁,刑期则翻倍至20年。
4星期前
(新加坡4日讯)涉嫌多次在新加坡的住家、豪华酒店,甚至是医院性侵未满16岁少女,事后还指示少女哭求母亲不要提控他,前狮城电视艺人有意认罪。 《联合早报》报道,这名前电视艺人的案件今早上在新加坡国家法院审理后,刑事案件入禀和管理系统更新资料,显示他的案件展期至5月5日过堂,让他认罪。 这名前电视艺人被控6项性侵未成年少女,一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及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罪名。 为了保护少女,法官下令当地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少女身份的资料,包括前电视艺人的姓名。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于2024年6月间,至少6次与一名15岁少女发生关系,性侵地点包括新加坡滨海湾金沙酒店、伊丽莎白诺维娜医院及他的住家。 被告被指在2024年8月,指示少女在她的母亲面前哭泣,告诉母亲她不希望被告坐牢和被提控,有意妨碍司法供证。 被告也被指于2024年9月多次骚扰这名少女,包括在同一天拨打18通电话给少女,也曾发送短讯给对方,及登入少女在全民K歌平台上的虚拟房间。 被告与少女事发时是情侣关系。被告目前以2万元(新币,下同;约6万6341令吉)保释外出。 根据新加坡法律,性侵未满16岁少女若罪成,违例者可被判坐牢最长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妨碍司法公正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抵触防止骚扰法令若罪成,则可被判坐牢最长1年,或罚款最高5000元(约1万6585令吉),或两者兼施。
4星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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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6日讯)新加坡一名29岁男子谎称自己18岁,骗13岁少女和他色聊,甚至在楼梯间做出猥亵行为,结果被居民看见报警揭发,他昨日因强奸等罪行被判坐牢10年以及鞭打12下。 《新明日报》报道,现年29岁的被告莫哈末共面对6项控状,他早前承认一项强奸未成年少女和一项拥有儿童性虐视频的罪行,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受害者是一名案发时年仅13岁的少女。 调查揭露,被告于2020年和受害人曾加入一个有上千人的Telegram群组,被告后来主动与受害人私聊,得知对方13岁。 不久后,被告开始与她谈论色情内容的话题,还发自己的下体照给她,受害人于是将Telegram删除,终止与被告聊天。 隔年7月,受害人再次下载Telegram,被告又联系上她,并且为自己之前不恰当的行为道歉,受害人原谅他。 被告称担心受害人不再理会他,不敢告诉她实际年龄,谎称自己是18岁的理工学院生。 不久后,受害人对被告产生“好感”,把他当最好的朋友,被告则在两人的对话中又开始加入色情内容,还要求受害人发穿着内衣的照片给他,并邀她边讲电话边自慰。 在被告的要求下,被告在受害人上学前和她见面,因下大雨,两人躲进组屋楼梯间避雨。 受害人倾诉自己担心隔天的考试,被告却色欲熏心,先是按摩她的腿,再试图往上摸,最终逼她为自己口交。 此时,附近的居民刚好望出窗外,看见两人的互动,报警称受害人看似“不开心”,进而揭发被告恶行。 手机存性虐儿童视频 被告事后还想约少女回家,但得知有人报警后即删掉头像和聊天记录,被捕后手机内起获性虐儿童视频。 被告回家后又给受害人发信息,说父母不在家,要邀她过去。受害人拒绝后屏蔽被告,怎料母亲却打来,说有人报警指她在公共场所做出猥亵行为。 得知来龙去脉后,受害人母亲让她给被告打电话。被告怀疑受害人报警,还质问她,称觉得受害人背叛他,随之删掉头像以及两人的聊天记录。 被告3天后被捕,警方也从他的手机中找到19个色情视频,当中9个是性虐儿童的视频。 求情时全程抽泣 被告求情时全程抽泣,代表律师指被告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认为连累家人得经历这些痛苦,想想少女致歉。 律师指被告原是全职军人,但因此案而将失去大好前途。律师称被告手机里的视频是在群组里收到,自动下载的,和受害人见面则也是想开导她。他知道自己做错,希望借此跟受害人和她的家人道歉。 控方则指,案发时被告已经是个成年人,要帮助受害人大可指引她到相关机构寻求专业帮助,而非性剥削受害人,促请法官判他坐牢9年8个月至10年10个月,外加6下鞭刑。 新加坡国防部回复该报询问时说,新加坡武装部队(SAF)对其军人有着高标准的纪律和诚信要求。犯下罪行的军人,将依法处置。 发言人也说,被告在军中的级别为ME1军事专才(Military Expert)。他自2023年被控后,已经被停职。同年,他不再受雇于新加坡武装部队。
6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