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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少女

2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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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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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坡30日讯)24岁餐馆助手涉嫌于去年两次肢体性侵未成年少女,今日面控时俯首认罪,法庭拒绝让他交保候判。 麻坡第一地庭法官依万也谕令案件展期至今年6月4日下判,以便控方准备案情报告及审案文件。 24岁被告林明德(译音)是于今年5月26日被捕。他今日被带上庭面控时,头部以白色纱布包扎,据悉是从楼梯跌下受伤。 被告面对的两项肢体性侵罪名皆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及第14(b)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14项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及鞭笞。 第一项控状指控被告于去年10月中旬某一天早上11时,在峇株巴辖斯里苏雅花园的游乐场,触摸年仅14岁少女的胸部和私处。 第二控状则指控他于去年10月下旬某一天下午1时30分,在峇株巴辖老虎路废弃的工厂内,强逼该名少女吮吸他的下体。 在提控的过程中,主控官诺苏丽翰要求法庭拒绝让被告保外,因为被告和受害人居住的地点非常靠近,受害人年仅14岁,仍是一名学生,被告的行为给她的心灵留下阴影。  案情显示,被告是通过微信认识受害人,并拍下受害人的不雅照片,以威逼受害人让他泄欲。 据悉,被告还发出短讯至受害人的手机,如果不依指示,就要放火烧屋,使受害人感到非常害怕。 受害人的哥哥发现妹妹的情绪低落及察看手机短讯,方揭发受害人被威胁及被性侵,受害人于本月26日向警方报案。
4月前
(新加坡28日讯)男子与未成年少女交往期间因“不听话”长期对她施暴,并假借“惩罚”逼她口交,然后将画面录下来并恐吓若再不听话,便将录像上传至社交媒体。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28岁的男子,他面对7项包括性侵未成年少女以及蓄意伤人等控状。他昨天认罪后被判坐牢5年又4个月。 受害者现年21岁,案发时只有13至15岁。案情显示,被告在2015年至2016年间通过脸书认识受害者,两人在2016年开始胡搞,当时受害者只有13岁。 被告在两人交往两年多期间,要求受害者传裸照给他,而且他控制欲强,一旦认为受害者不听话,便会对她使用暴力。 2018年间,被告因不满受害者没通知他便跟朋友外出,结果掌掴受害者7次。 受害者尝试逃跑,但遭被告拦住,她也因还爱着被告,成功被说服,打消打电话向姐姐求救的念头。 同年6月,被告发现受害者悄悄与朋友外出喝酒,于是将受害者带到偏僻的重型车停车场质问她。 被告赏了受害者好几个巴掌,将她的脸压在墙壁上,并让受害者从两个惩罚中选择一个。其一是让被告直播受害者脱衣的画面,其二是为被告口交。 受害者被逼选择为被告口交,怎料被告录下口交画面,并恐吓受害者,说她以后再不听话,便会将录像上传至社交媒体。 被打到失去意识 少女报警 被告将少女打到失去意识,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少女事后报警。 被告在2018年9月间,以为受害者与一名男性友人在拍拖,当面质问受害者。被告往受害者左脸及眼部挥拳,导致受害者一度失去意识。 受害者事后被送到医院接受治疗,她忍无可忍才终于报警。 根据受害者的身心创伤报告,她不时会回想起被告对她使用暴力的画面,也会出现失眠的情况,与家人的关系也变得疏远。 法官:被告行为令人发指 控方在陈词时说,被告剥削未成年的受害者,来满足自己的性欲,两年多内多次对受害者使用暴力,攻击受害者身体脆弱部位,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5至7年。 法官下判时表示,被告对一名未成年者做出令人发指的行为,有必要给予严厉的惩罚。 被告滥用受害者给予他的信任干案,恐吓上传受害者口交影片,还将她打到失去意识,因此被告的刑罚必须够重,以显示法庭无法容忍对未成年者使用暴力的行为。  
4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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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前
7月前
(新加坡6日讯)新加坡一名62岁的中学课外活动教练看上3名女学生,甚至与其中一名14岁女生性交8次,昨天被判坐牢7年。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案发时是一名中学课外活动教练,他面对11项包括性侵未成年少女,以及非礼的控状。受害者是3名女生,案发时14至17岁,是被告的学生。 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受害者身份等资料,包括被告名字。 案情显示,被告在新加坡一所中学当课外活动教练时,认识了一名14岁女生,对方是被告的学员。 被告每个星期有3天在中学训练学员,星期六则在新加坡西海岸公园提供额外训练。 受害女生会参加额外训练,并在被告的教导下,技巧得到改善和进步。 被告觉得受害女生有潜力,花了更多心思栽培。 训练结束后,被告会与学员吃午餐,并送他们回家。被告之后会与受害女生独处,与她一同吃晚餐后再送她回家。 被告知道受害女生当时在谈恋爱,两人独处时会聊她的感情,还问受害女生是否是处女。期间,被告会送她礼物,包括运动用具。 被告后来知道受害女生分手后,有一天结束训练后,带她去看电影和吃晚餐。 载女生回家途中,被告将车子停在路边,向受害女生表白,强吻女生并露出下体。 相隔1个月后,被告将受害女生带回家,直接问受害少女是否能发生关系。 女生没有拒绝,结果短短3个月内,被告与女生8次发生关系。 被告也拍下少女裸照,发生关系时也没有做安全措施。 也非礼另2女学员 除了受害少女,另两名女学员也遭被告非礼。 控状显示,被告将一名女学员带回家,双手摸对方大腿,从大腿内侧摸到内裤边缘。 控状也显示,被告两次在车内非礼17岁的女学员的胸部。 看心理医生后报警 受害14岁女生只把被告当成教练,没有感情,因此她在看了心理医生后报警。 受害女生案发不久后交了新男友,并向对方坦承与被告的事情。 受害女生不想让家人知道秘密,也担心事件揭发后,团队的表现会受影响,因此迟迟不敢报警。
8月前
8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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