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元珠|只不過是一塊三角形的布



大馬電檢局近日要求兩家本地廣播公司,停止在各自的家庭購物節目中,展示男性和女性內衣。理由是展示內衣褲是不雅和令人不悅的行為,所以推銷內衣褲會冒犯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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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一則新聞,我第一個問題是,不穿內衣褲,會不會冒犯社會?我的理解是,如果不穿內衣褲會冒犯社會,那麼出售內衣褲就是為了不讓社會感到冒犯,而何來“推銷內衣褲會冒犯社會”之說?如果今天我們的社會是原始社會,大家都不穿內衣褲,那麼公開場合上看到內衣褲,才會把內衣褲視為汙穢之物吧?
我不解。一個這麼普通,人人都需要的產品,怎麼可以被視為是冒犯社會的物品?即便我國是多元種族及宗教的國家,我也還不知道有哪個宗教會告知信徒內衣褲是冒犯社會之物,因此不能碰、不能看、不能提起!
我承認,在電視上或者廣告上,會有一些條例禁止廣告的內容,包括內容不能下流或淫穢。但是,電視上幾個人偶穿上內衣褲的購物平臺,哪裡下流?哪裡淫穢了?那麼接下來,屬於公共場所的購物商場,是不是也不能擺賣內衣褲?
過去,隨著女性權益以及婦女權利的崛起,外國早已對女性內衣褲詮釋為一種束縛。幾年前就有“解放乳頭運動”還有“自由出血”運動,前者是捍衛女性可以在公開場合脫去上衣的權利,而後者則是一項關注婦女在月經期的權利運動,女子在生理期間不使用衛生巾產品。
當然,西方價值與東方價值有別,在我國,如果女性不穿上衣出門,分分鐘是會被福利局抓去安置在流浪漢中心。如果有人在馬來西亞展開“解放乳頭運動”或者“自由出血”運動,應該會嚇死電檢局,但其實,不管是不是東方社會保守不保守,我國現在應該努力朝向一個更成熟的社會,一個看著內衣褲不會有奇怪想法或覺得自己被冒犯的社會。
通常,一樣東西遮遮掩掩藏著,就會引起人們更大的好奇心。電檢局這樣的做法,是不是在告知大家,內衣褲就是汙穢淫穢之物,所以不能出現在眾人眼前,那我們要怎麼告訴小孩子,不要帶著有色的眼光看待這些內衣物?而更重要的是,要如何讓小孩子去尊重其他性別?要如何談性別平等?更更更重要的是,要如何讓小孩尊重自己的身體?
內褲,只不過是一塊三角形的布。我不知道電檢局的人是不是不穿內衣褲,但我希望他們能夠好好地跟自己的孩子溝通,內衣褲只不過是穿著的一部分,別太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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