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警察交通調查及執法部總監拿督阿茲曼建議,樂齡人士更新駕照應施加特殊條件,包括取得醫生證明駕駛能力。因為根據阿茲曼,身體健康是公路上發生意外的主因之一,其中樂齡人士可能患有阿茲海默症和眼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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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茲曼的觀點,我覺得需要分為兩個部分。第一,我贊同他所說樂齡人士因為身體機能的衰退,是導致意外發生的主因之一,因為我自己隨著年紀的增長,身體機能確實不如從前。好比如,20幾歲駕車時總不能理解,為何下雨天需要打開車燈,明明就看得很清楚呀。但慢慢的,十幾年過去了,如今下雨天遇到不開車燈的人,難免自己在車裡破口大罵:“哈咯,你車跟路一樣顏色,做末不開燈哦!”。
所以我贊同阿茲曼的這番理論。但是,在執行他所說的在更新駕照前施加特殊條件,這就還有必要再詳細的斟酌。
我很幸運的,如今還跟父母同住,很幸運的能夠在家鄉工作,但沒有多少人和我一樣,能夠與父母同住或在家鄉工作。而遠離他鄉工作的遊子,留在家鄉的父母若沒有其他兄弟姐妹或親戚願意載送他們,他們唯有靠自己。獨居老人該怎辦?
因此我認為,在執行施加特殊條件以前,最應該做的就是將公共交通系統改善。若公交系統完善,那麼,樂齡人士也無需自己駕車,在醫生證明不適合駕駛之後,起碼也無需被困在家中。
又或者,我們社區關懷的系統也應該加強。社區內若有獨居老人,或是獨居的老夫婦,那麼當局可以派人買上他們的必需品,外加幫助他們繳付水電費、門牌稅、地稅、各式各樣的稅務等,還要在他們需要到醫院或診所複診時,有人載送他們。
在以上這兩者都不完善或根本不存在的情況之下,枉然取消樂齡人士的駕駛權,誰可以負責他們的起居生活?他們難道就要成了社會的最低階層,無法自力更生之餘,還要被困在家中?
在國外,樂齡人士們大部分都使用公交,巴士站就在組屋區的門口,走幾步路就到,而且,巴士時間非常準時,老人家也不必等得太久。馬六甲呢?不說太遠,我家的住宅區,這30幾年來,從來就沒有巴士進來過,最靠近的巴士站要走超過1公里才到。
有頭髮誰要做癩痢?天天有人接送或替自己辦事誰不想?警方在執行這項政策之前,還需多加考慮各方面的顧慮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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