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2日訊)甲州一些地區的交通燈處近期又再出現有人兜售食物或飲料的現象,售賣的食物也趨向多樣化,除了之前的芒果酸,如今也售賣飲料及食物等,兜售者穿梭在十字路口的路堤或車輛之間,對其本身及公路使用者的安全皆構成威脅。
根據《古城》社區報記者觀察,其中靠近甲州陸路交通局的十字路口、魯容十字路口、魯容轉至AMJ大道的三岔路口、班臺醫院的十字路口,以及甲市政廳前的十字路口等地區皆出現兜售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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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些兜售者為了吸引顧客購買,更不惜打扮成蜘蛛俠等,以吸引顧客的注意,購買他們手上的食物。
李春源:相信是由集團操控
漢都亞再也市議員李春源受詢指出,有關兜售人士相信是由集團操控,取貨後,到不同的地點銷售,一般上都會選擇在路口向駕駛人士兜售食品。
他說,市議員也接獲不少相關投訴,尤其是在甲州警察總部(IPK)的交通燈、班臺醫院的交通燈,人造瀑布等一帶,兜售者偶爾也現身在晉巷的交通燈,相信是由集團作出安排,而有關情況早在行動管制令1.0(MCO 1.0)時已經出現,但是並不多。
他表示,從MCO 2.0開始就越來越猖狂,之後則沉寂一段時期,如今又再次出現。
李春源指出,有關兜售者的行為已經違法,同時也威脅公路使用者的安全,若不慎跌倒,造成意外發生,誰該負責?
鼓勵申請執照尋地點擺攤
他說,市議會早前已經和交警接洽,商討解決方案,市議會的執法小組也嘗試和兜售者溝通,但是對方卻轉換地盤,前往其他地區兜售。
“如果要真正達到阻斷這種經營方式,警方要採取更嚴厲的執法行動,確保兜售者及公路使用者的安全。”
他鼓勵有關人士向市議會申請合法的執照,並在適合的地點擺攤做生意,而不是採用這種方式兜售。
“明天我將在漢都亞再也市議會執照小組的會議中,再次提呈相關提案,希望探討更好的處理方式或解決方案,以協助這些小販,一切將從安全考量著手。”
陳煒建:違法者可被開罰單
馬六甲歷史城市議員陳煒建則指出,任何在公路上兜售產品,包括飲料、零食及醃製食品等都一律不被允准,任何違法者是可被執法人員取締,並且開出罰單。
“這類舉動間接或將影響公路使用者的安全,並且無形造成一定的隱憂。”
他建議市民們若要經商營業可尋覓適當的店鋪或空間,或向市政廳查詢以及租賃目前仍處於空置狀態的檔位、店鋪或辦公空間。
民眾可聯絡馬六甲歷史城市政廳熱線(06-2859700)瞭解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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