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用大馬卡 印尼男監1月



(馬六甲13日訊)印尼籍男子盜用大馬人的身分證,今日於甲州愛極樂推事庭面控時,認罪不諱,被判坐牢1個月。
被告是43歲蘇德曼依布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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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被告於本月11日早上11時30分,被甲州國民登記局發現非法擁有及使用一名35歲男子的身分證。被告此舉已牴觸國民登記局法令第25(1)(o)條文,以及1990年國民登記局條例。
本案由主控官莫哈末納斯隆提控,推事是阿祖琳莎琪。
莫哈末納斯隆指被告行為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建議法庭嚴懲。
蘇德曼依布拉欣向法庭求情時,指本身尚需撫養位於印尼的孩子,懇請法庭減輕刑罰。
推事最後決定判被告坐牢1個月,刑期從即日開始,同時,被告服刑屆滿後將交由移民局遣送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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