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日訊)甲州總警長拿督阿都馬吉強調,警方針對個人違反SOP事項開出罰單,而並非針對政黨進行罰單。無論現場有無聽眾或只有支持者在場,任何出席政治講座者,一律被視為違反標準作業程序,亦將接獲罰單。
他說,甲州警察總部於10月30日,晚上9時50分接獲消息,指公正黨於古魯蒙再也舉辦州選宣傳活動,隨即前往現場巡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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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警方抵達現場後,得知有數人位於一輛被打造成流動舞臺的羅裡上進行演講,當時,有關流動舞臺停放在路旁,並掛上寫有‘州選舉於11月20日,請投希盟一票’字句的布條。”
他是今早於甲州警察總部召開新聞發佈會時,如是表示。出席新聞發佈會者包括甲警方刑事調查主任阿茲蘭及甲中央警區主任阿夫佔等。
他說,羅裡上也張掛了數面公正黨的黨旗。有關活動明顯已違反了國家復甦計劃(PPN)第四階段,即任何與州選舉有關活動、聚會或社交宴會都不允許舉辦的防疫標準作業程序,違反者可接獲高達1萬令吉罰單。
“警方是針對個人的錯誤,即違反防疫措施錯誤開出罰單,而非針對政黨開出相關罰單,相關活動不僅是被禁止的,加上主辦方也沒有做好防疫SOP,如提供MySejahtera二維碼、消毒搓手液等。”
他說,當時,在場者有約30人,包括數名政治領袖及支持者。其中,年約30歲至40歲的主辦人,因無法確保在場者保持人身距離,而接獲罰單。警方是按照現有的律法展開執法行動,並非如資深政客林吉祥所指那般採取雙重標準進行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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