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1日訊)甲童軍理事會前秘書助理失信逾6萬令吉,今日於甲州地庭面對30項控狀時,皆否認有罪,獲准以1萬令吉保釋及交出護照,並於每個月前往反貪會辦公室報到。
被告是阿末達尼爾(3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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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日共面對30項控狀。控狀皆至被告介於2015年10月至2018年1月30日,不誠實盜用財介於1000令吉至4400令吉的租金,此舉已牴觸刑事法典第403條文。
在上述條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少於6個月及不超過5年及鞭笞及罰款。
本案由反貪會副檢察司依萬沙提控,地庭法官是伊莉莎白巴也萬。
依萬沙建議讓被告以1萬令吉保釋及交出護照。
伊莉莎白巴也萬最後允准被告以1萬令吉保釋,同時諭令被告交出本身的護照,每個月前往反貪會辦公室報到,法庭擇定2月14日過堂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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