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商店要結業或一棟建築要清拆時,必定會引起眾人惋惜,必有人陸續來拍照打卡朝聖一番,這種心態和文化世界各地都有。
日前觀看一個香港網絡節目,即將拆除的大廈工作人員笑言,香港人很“奇怪”,存在時不懂珍惜,一旦要拆除時大家就來“朝拜”,留下最後紀念。她接著說,或許這是讓大家認識這件東西的一個好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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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觀地想,認識它的最後身影似乎已經沒有意義。舉一主題商場為例,40年後即將被政府拆除,大家覺得可惜,紛紛來拍照回味,但是在過去那麼多年來卻鮮少踏足其中,是否說明了這商場在一個人的生活中已經沒有存在價值?
或者,這大概是人的習性,存在時視作理所當然,即將失去時突然覺得不捨,沒它不可。另一個角度而言,這件東西或這棟建築對你的生活已不存在任何用途或意義,所以你不會記得也不會使用它,是時候要篩選留下或捨棄了。
我曾經很喜歡歷史建築,覺得每棟建築都應該被留下,設法被活化作其他用途以便獲得保留,包括有價值、有故事的私宅。但是,後來我漸漸明白,不是每棟建築都有被保留的必要,它必須要有留下的價值,而這很大因素是取決於商業價值、經濟效益、學術研究等,還有土地擁有權和國家政策等,不是我們凡人想要留就留。
舉例,每次經過吉里望和檸檬眼一帶,都會看一眼那些曾經風光一時的私人豪宅,無論是豪華還是樸素,它們在多年來都慢慢衰老。儘管我覺得那建築很美,但最終當主人家放棄離開後,它也只是一棟棟毫無生氣的泥水牆,任人宰割。
人必須要往前走,多不捨得東西也必須要放手,因為人的一生終究也是趟旅程,最後有結束的一天。
或許,人與建築一樣,只要存在過,有過功用和價值,就值得了人間這一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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