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六甲11日讯)甲州首席部长拿督斯里苏莱曼劝诫公务员不可接受不被政府承认的勋衔。
他说,甲州公务员被禁止领取那些不受承认的勋衔,并指这些不受承认的单位,不只出现在马六甲州,其他州属亦有。
ADVERTISEMENT
“我们知道是哪些单位,但我不想说是谁。”
苏莱曼今日在州政府常月集会上向公务员发表演说时这样说。
他说,甲州政府每年都有册封勋衔予公务员,这些勋衔都是受政府承认的。
不过首长指出,至今没有发生甲州公务员接受不受承认勋衔的事件。
尽管如此,首长表示,他必需在事情未发生前做出提醒。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沙亚南5日讯)雪州王室向警方报案,举发一名在脸书上谎称有雪州苏丹册封勋衔的人士。
雪州王室办公室昨晚在官方脸书贴文,指社交媒体平台脸书上,有一名注册名为“Dato ’Seri ANSELM WONG (JP)”的账号用户,自称获得雪州苏丹赐封的“Seri Paduka Mahkota Selangor”勋衔,并因此使用“拿督斯里”(Dato Seri)头衔。
雪州王室理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后,确认该脸书账号用户从未获任何由雪州苏丹赐封的荣誉或勋衔;因此,这名嫌犯明显非法使用“拿督斯里”头衔,并企图在脸书上误导民众,实属欺诈行为。
雪州王室办公室指出,警方已呼吁该脸书账号用户主动现身,以协助调查。同时,警方也郑重申明,将严厉对付任何滥用雪州苏丹赐封勋衔或非法使用头衔的人士。
据2016年雪州徽章、勋衔、赐封(防范滥用)法令第4(E)及4(G)条文,任何人若声称自己拥有由雪兰莪苏丹赐封的合法头衔或勋衔,但实际上未经授勋却使用勋衔名称,一旦入罪,可被判罚款不少于10万令吉或不超过25万令吉、或监禁不少于1年、不超过3年;抑或两者兼施。
雪州王室办公室强调,该项法令旨在防止滥用由雪州苏丹所设和赐封的任何勋衔、名称、头衔及荣誉等,并于1962年5月23日起,在雪州正式生效。
此外,这项法令已于2015年修订,以加强对违法者的惩罚力度。
另一方面,若相关行为还意图欺骗和误导民众,可依据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提控;罪成者,可被判处最高10年监禁,另加鞭笞和罚款。

雪州总警长拿督胡申前天发文告证实,警方已针对一名男子在社交媒体自称拥有雪州苏丹赐封的“拿督斯里”勋衔的投报,开档调查。
他说,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和2017年勋章罪行法令第3(1)条文查案。
“警方调查发现,相关脸书的账号用户,自称获雪州苏丹赐封‘拿督斯里’勋衔;但是,经查证后,发现有关人士并没受封,而且是非法冒用勋衔。”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