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社區:漢都亞再也
(馬六甲22日訊)隨著我國度至地方性流行病階段,市漢都亞再也議會執法人員將加強執法行動及整頓市容,確保小販營業後自行收拾好路邊攤位,還原地方上的面貌與整潔衛生。
漢都亞再也市議會近期陸續展開各項執法行動,對付那些為了方便營業而破壞公物的攤販,同時,取締沒有收拾好路邊攤位的小販業者,充公其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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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舜生:市會加強執法整頓市容
馬華漢都亞再也市議員羅舜生表示,疫情來襲嚴重打擊人們的生活,市議會執法隊伍於疫情期間,對於路邊攤的小販,採取的執法力度較為寬鬆。
“不過,隨著我國過度至地方性流行病階段,市議會執法隊伍也加強執法力度,重新整頓市容,對於多次勸誡仍冥頑不靈的小販,採取嚴厲的執法手段。”
他說,路邊攤小販理應在營業後,把營業的地方收拾乾淨,確保地方上的整潔與衛生,更不應該把攤位或營業器具留在路邊,影響市容。
拆除圍欄將被對付
“執法人員近期於轄區內進行巡邏,取締那些非法擺攤,或在擺攤後沒有收拾好攤位的攤主,甚至,出動執法隊伍拆除攤位。”
他說,執法人員近期曾遇缺乏公德心的攤主,該攤主為了自己和顧客的便利,不惜拆除市議會的圍欄,公然破壞公物,遭執法人員取締及開罰單。
“執法單位亦勒令攤主將拆除的圍欄重新安裝,還原本來的面貌。攤主自私自利的行為,令執法人員感到不滿。”
他說,攤販本身的營業執照只允許進行商業活動,不包括在某個地方駐紮,因此,攤販若想要在一個地方駐紮,必須取得市議會或地主的同意,答應租賃土地。
“只要攤主獲得地主與市議會的同意,就能夠把攤位設在有關的地段,不會被執法人員強行拆遷,因為攤主已取得地主同意,且有繳付租金。”
無同意擺攤算佔用他人地
他說,很多攤主並不曉得能夠向市議會或地主租借土地,這樣一來,就算結束營業後也不必挪走攤位,若沒有事先取得同意,將攤位留在原地,會被視為佔用他人土地。
“市議會還是會視乎攤主租借的地點,是否符合安全,或者,是否會破壞市容等角度進行審核。”
他說,若攤主的選址,不符合安全標準,即對攤主或顧客帶來生命威脅,市議會也是不會批准其申請,會建議他租用附近相對安全的地方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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