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3日讯)一名菲律宾女子今日在爱极乐推事庭承认使用假身分证,在我国居留长达21年,被判坐牢3个月。
被告是51岁的艾琳妮达迈索克,她于法庭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在推事纳必哈面前俯首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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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下午3时,马六甲登记局调查及执法组发现被告非法使用假身分证。控状指这名拥有3名孩子的单亲妈妈被发现非法使用名为努丽雅拉曼,居住在双溪乌浪的假证件,触犯1959年国家登记法令第25(1)(e)条文,以及1990年国家登记条例,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过3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本案由国家登记局主控官阿末加马主控,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
案情指,当局在检查身分证的资料后发现,身分证号码是属于一名叫沙宾娜的女子,同时,身分证内的指纹也不属于被告。
被告最后承认自己是来自菲律宾的西米萨米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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