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3日訊)一名菲律賓女子今日在愛極樂推事庭承認使用假身分證,在我國居留長達21年,被判坐牢3個月。
被告是51歲的艾琳妮達邁索克,她於法庭通譯員宣讀控狀後,在推事納必哈面前俯首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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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下午3時,馬六甲登記局調查及執法組發現被告非法使用假身分證。控狀指這名擁有3名孩子的單親媽媽被發現非法使用名為努麗雅拉曼,居住在雙溪烏浪的假證件,觸犯1959年國家登記法令第25(1)(e)條文,以及1990年國家登記條例,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過3年監禁,或罰款不超過2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本案由國家登記局主控官阿末加馬主控,被告沒有聘請代表律師。
案情指,當局在檢查身分證的資料後發現,身分證號碼是屬於一名叫沙賓娜的女子,同時,身分證內的指紋也不屬於被告。
被告最後承認自己是來自菲律賓的西米薩米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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