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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8:12pm 09/08/2022

诈骗

控3罪

假冒反贪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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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反贪官员

假冒反贪官员诈骗4万 男子控3罪 案订923过堂

(古城版)男子涉欺骗案被控
被告涉欺骗被控上亚罗牙也推事庭。(尤伽荣摄)

(马六甲9日讯)华裔男子涉假冒反贪污委员会官员并欺骗约4万令吉,今日于甲州亚罗牙也推事庭面对3项控状时,皆否认有罪,获准以3万令吉保释。法庭择定9月23日过堂此案。

被告是黄泰伟(译音,4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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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及第二项控状指被告于今年7月26及27日,欺骗29及25岁的男子购买休旅车,让两名受害者分别汇入2000令吉及1万令吉到指定的银行户头,触犯刑事法典第420条文。

第三项控状指被告假冒反贪会官员,于2018年2月1日至10月5日在双溪乌浪,欺骗55岁男子,指可协助受害者解决信贷谘询与债务管理机构的债务,以致受害者汇入2万8090令吉50仙到指定银行户头,触犯刑事法典第420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10年、罚款及鞭笞。

本案由副检察司峇努莎提控。

被告向推事努鲁巴茜雅求情时,指本身尚需照顾2名尚在求学的孩子及偿还债务,恳请法庭降低保释金。

努鲁巴茜雅过后允准被告以每项控状各1万令吉保释,并择定9月23日过堂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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