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9日讯)华裔男子涉假冒反贪污委员会官员并欺骗约4万令吉,今日于甲州亚罗牙也推事庭面对3项控状时,皆否认有罪,获准以3万令吉保释。法庭择定9月23日过堂此案。
被告是黄泰伟(译音,4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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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及第二项控状指被告于今年7月26及27日,欺骗29及25岁的男子购买休旅车,让两名受害者分别汇入2000令吉及1万令吉到指定的银行户头,触犯刑事法典第420条文。
第三项控状指被告假冒反贪会官员,于2018年2月1日至10月5日在双溪乌浪,欺骗55岁男子,指可协助受害者解决信贷谘询与债务管理机构的债务,以致受害者汇入2万8090令吉50仙到指定银行户头,触犯刑事法典第420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10年、罚款及鞭笞。
本案由副检察司峇努莎提控。
被告向推事努鲁巴茜雅求情时,指本身尚需照顾2名尚在求学的孩子及偿还债务,恳请法庭降低保释金。
努鲁巴茜雅过后允准被告以每项控状各1万令吉保释,并择定9月23日过堂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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