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5日讯)一名青年承认当钱驴,今日在法庭被判罚款4000令吉。
被告是35岁的阿都哈里米阿兹曼,他被控于2019年9月12日下午12时54分至12时59分,于爱极乐一家银行协助将一笔从诈骗得来的1万令吉,藏起在一名56岁,名为罗丝达马娜的户口中,触犯刑事法典424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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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条文下,罪成可被判坐牢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他在控状念出后,于推事莫哈末依兹万面前承认有罪。
此案主控官法克里哈金要求推事判被告相应的惩罚,以示警惕被告及社会。
被告在求情时表示本身是一名地盘工人,必需承担6名年幼孩子的开销,要求推事轻判。
推事莫哈末依兹万宣判被告必需缴付4000令吉罚款,若无法缴付,则坐牢8个月取代。
案情显示,一名税收官员向警方投报表示接到一通自称来自快邮公司的诈骗电话,指被寄往砂州的包裹内函有其身份证及信用卡,事主否认后,电话被转接至“彭亨州警察总部”,一名冒充警官告诉事主若要避免被捕,就按照其指示办事。
事主感到担心,因此依指示缴付了8万令吉至4个不同的银行户口。一个月后,事主没有再接到警方的任何电话通知案件进展,于是怀疑掉入诈骗圈套,才到爱极乐警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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