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9日訊)僱主沒發薪水,一名巴基斯坦籍外勞偷竊僱主的摩托車發洩不滿,結果換來12個月監禁的刑罰。
被告烏瑪法洛(21歲)今日在法庭面控時俯首認罪。控狀指被告於今年5月30日下午5時30分左右,在武吉魯容路的一個工地,蓄意偷竊34歲男子莫哈末佔利一輛價值8000令吉的本田摩托車,觸犯刑事法典379A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不少過一年,最高7年監禁,以及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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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案情,被告是基於僱主沒有支付5000令吉的薪水,而蓄意偷竊僱主的摩托車。被告過後在警方於彭亨文冬的一項路檢中遭逮捕。
被告在庭上求情時表示,自己是一名外勞,還有年邁的母親在巴基斯坦需要他奉養,希望法庭輕判。
主控官絲莉娜法哈娜則希望法庭給予適當的懲罰,給被告及社會一個教訓與借鏡。
推事馬查那過後判被告坐牢12個月,刑期從被捕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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