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魏美琪
(马六甲27日讯)马六甲数个交通灯路口成为小贩兜售食品的地点,一些小贩为了吸引他人注意,不惜在大热天穿上乳牛装、熊装等,穿梭在车辆中兜售食品,却可能成为酿车祸的祸首!
ADVERTISEMENT
今年9月初,雪州万宜交通灯就曾发生一宗,因为前方Axia轿车停在原地购买腌芒果,后方日产X-Trail轿车司机不耐烦,出示讯号灯后即刻向左驶出准备超车,尾随而来的摩托车却不幸撞向日产轿车,连人带车倒在路上并受伤,有关视频上载至社交媒体广传而引起网民关注。
根据记者观察,穿着熊装的小贩是在鲁容通往武吉卡迪的十字路口兜售食品;而穿乳牛装的小贩则是在巴也隆布一带的路口兜售,都是属于交通繁忙的道路,因此有关兜售的活动容易对公路使用者带来风险。
甲警8个月开49罚单
《古城》社区报访问马六甲总警长拿督再诺有关甲州路口兜售情况,后者表示,警方向来有展开街边小贩行动(Op Penjaja Jalanan)对付路边兜售的小贩,今年首8个月,甲州警方共发出49张罚单给违规的小贩。
他说,有关情况以甲中央县的情况最严重,甲州警方共发出35张罚单予非法兜售的小贩、亚罗牙也县12张及野新县则有2张。
无论如何,根据警方提供的数据显示,虽然警方于今年初仅在甲中央县开出2至8张的罚单给路边兜售的小贩,其中今年7及8月份,警方分别发出22张及11张罚单给甲州3县的路边小贩,显示出有关路边小贩兜售死灰复燃。
“路边兜售的地点包括武吉卑亚都交通灯、士马木通往鲁容路口、鲁容通往武吉卡迪路口、阿依摩力通往武吉榴梿路口,以及江沙通往榴梿洞葛路口。”
劝小贩勿路边兜售
再诺指出,街边小贩行动主要是针对街边小贩在没有考虑风险下,在主要及繁忙的道路交通灯处兜售食品或水果,包括腌芒果、肉丸及其他食品等,吸引顾客购买。
“甲警方,尤其是甲州警方交通执法及调查组及地方政府严正看待有关问题,因为有关兜售食品的行为已经扰乱了交通秩序,并为公路使用者带来危险。
他说,警方展开取缔的用意是杜绝路边兜售活动、确保交通流畅、确保公路使用者的安全、避免发生意外,违规者可在1959年道路交通法令10A(1)(在十字路口或任何公路上进行销售活动)条文下被对付,而购买的民众也会遭警方援引1959年道路交通法令第10A(2)对付。违规者可被罚款100至300令吉之间。
再诺也劝告小贩切勿在路边兜售食品,避免危害公路使用者的安全。他说,警方将继续展开相关取缔行动,同时也欢迎民众提供线索。
刘志俍:须标准化展开取缔
另一方面,哥打拉沙马那州议员刘志俍受询指出,AMJ大道及SPA大道都可发现兜售食品的活动,包括腌芒果、番石榴、乳酸菌及卖纸巾等,甚至有人向司机讨钱。
他说,有关活动除了引发公路安全问题,也引发食品安全问题,或导致危险传染病传播的风险。
“驾驶人士活在取钱时,误踩油门,或造成意外事故,而小贩也可能给后方来的车辆或摩托车撞及,危害自己,也危害其他公路使用者。”
刘志俍也是前甲州卫生及反毒行政议员。他促请执法单位必须标准化及持之有恒地展开取缔行动,平时就应该进行巡视,一旦发现有小贩违规或危害公众利益的事,就进行执法,才能达到法治的效果,而并非等到有人投诉才采取行动。
刘志俍指出,政府应该召集有关小贩,给予适当的帮助及安置小贩到其他适合及安全的地点营业。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