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8日訊)印裔兄弟被控介於今年3月至10月期間,偷竊汽車零件及涉及毒品活動,今日於甲州推事庭面對四項控狀時,皆否認有罪,各獲准以5500令吉保釋。
被告是拉斯韋仁(27歲)及阿魯溫(2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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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項控狀指2人於今年3月6日,下午1時,於武吉馬六甲花園擅創民居,此舉已牴觸刑事法典第448條文。在此條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3年或罰款5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第二項控狀指2人於今年10月20日,凌晨3時35分,於晉巷科技花園偷竊價值約3000令吉的汽車零件。第三項控狀指他們也被控於10月18日,凌晨4時55分,偷竊汽車排煙管,此舉已牴觸刑事法典第379A條文。在此條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7年及罰款。
第四項控狀指他們於10月24日,介於凌晨3時45分至3時55分,被發現擁有甲基安非他命毒品,此舉已牴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a)條文。在此條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5000令吉或坐牢2年,以及守行為2至3年。
本案由副檢察司巴努沙提控,推事是瑪扎娜。
瑪扎娜最後決定讓2名被告分別以5500令吉保釋,同時,擇定12月14日過堂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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