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5日訊)房屋、地方政府及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拿督再迪阿丹行政議員說,興建超過50個單位的房屋發展計劃必須建設該住宅區專用的水槽。
他說,這項規定是為了克服因新住宅區的出現,導致鄰近地區發生水壓偏低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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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在這之前住在尾端的居民經常面對水壓偏低,以致自來水無法抵達住家的問題。
“因此,政府規定興建超過50個單位的新房屋發展計劃必須建立該住宅區使用的水槽。”
再迪是於今日在州議會中回答格西當區州議員謝守欽的口頭問題時這樣說。
管理層可申請撥款修組屋水管
此外,他說,政府或私人組屋管理層可向馬來西亞房屋維修基金申請撥款,維修組屋水管系統,解決水壓的問題。
他說,維修組屋水管屬於管理層責任,不在水務公司的管理權限。
不過,他說,水務公司若是協助組屋解決水管問題,是出於企業社會責任,例如在瑪琳再也、胡姬組屋、武牙拉也組屋展開的增設水管工作,是出於水務公司的企業社會責任。
他指出,以上的工作耗費9萬7500令吉,於今年1月3日進行,2月28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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