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5日訊)在印尼工作的我國一名選民,為了在我國大選履行公民的天職,成功申請為郵寄選民後準備回鄉投票,萬不想到事與願違,郵寄選票竟然延遲幾近一個月才收到,錯過了投票的大好機會,令他感嘆無奈又大失所望。
這名選民最近趁年終假期之便回返家鄉馬六甲,於兩日前攜帶投不出的選票向候任馬六甲市區國會議員邱培棟投訴,講述其有票投不出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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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第14屆國會解散,選舉委員會訂今年11月5日為大選提名日,同月19日投票,而選委會讓國外遊子或是工作者申請登記為郵寄選民,選委會在11月9日寄出選票,以讓身在國外的選民屆時能投票。
邱培棟今日在新聞發佈會上說,這名在印尼加里曼丹克達板偏遠的地方工作,在獲悉我國舉行大選後,隨即申請為郵寄選民,根據函件,選委會於11月9日寄出選票,距離投票日(19日)約10天的時間,預計選民在大選日前可收到選票,豈料這名漢都亞再也國會選區的選民,卻遲至12月7日始收到選委會在上個月9日寄出的選票,已延誤了近一個月(只差兩日)。
選委會採普通郵遞
他表示,這名選民近日趁年終假期回鄉,特把“無法投遞的選票”攜來其辦事處,對錯失投票的機會及推動履行公民的權利感到萬般無奈。
他指出,經詳細查閱,發現選委會是以普通郵遞方式寄出選票,而非快速的方式,同時選票寄出之後,抵達印尼境內又轉給一家當地快遞公司負責,當時日期是11月16日,之後再轉送達該投票人手中時,已是12月7日,錯過11月19日的投票日。
邱培棟說,事實上,類似問題並非是孤立的事件,其他如在新加坡工作的一些選民,在投票日的前一天才收到選票。
促探討提升郵寄選票制度
他促請選舉委員會須認真討論及研究這類選票延誤的事件,以便提升郵寄選票制度及改善操作過程不足之處,加速郵寄選票,同時並有較充裕的時間寄出選票,此外選委會也應學習其他先進國家讓選民在線上投票的方式。
他說,既然選委會允許身在海外的我國公民通過線上登記為郵寄選民,何不也一樣讓這些公民申請上網投票,相信只要選委會提升網上投票制度便可實現。
此外,他特別感謝本屆大選的“無名英雄”,不惜一切努力與犧牲時間,協助收集海外郵寄選票並帶回我國,若不是採取這種方式,相信有許多郵寄選票收不到,他舉例其身在北京女兒與一群大馬公民,自動自發地合力收集郵寄選票,然後由人帶回馬來西亞。
邱培棟透露,他將在國會會議時期,提出有關改善郵寄選票制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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