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0日讯)刚于半年前服刑届满出狱的男子,上周涉嫌蓄意致伤及刑事恐吓母亲,不仅掌掴母亲多次,亦扬言伤害胞妹,今日于推事庭面对3项控状时,皆否认有罪,法庭不允许被告保释,择定明年2月2日过堂。
被告是莫哈末苏菲安(4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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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项控状指被告于本月15日早上10时30分至中午12时之间,于武吉南眉不断掌掴69岁的母亲,蓄意致伤对方,此举已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于相同于上述时间和地点,拉扯10岁亲属孩子的头发及掌掴对方,此举已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26A条文下同读。
第三项控状指被告于相同于上述时间和地点,向母亲恐吓欲刮花32岁妹妹的脸,此举已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在上述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本案由副检察司菲克里提控,推事是莎达森赫。
菲克里鉴于被告拥有数项犯罪记录,建议推事不让被告保释。
被告向推事求情时,指本身早前因偷窃豪车被判坐牢,今年5月服刑届满,恳请推事予以保释并降低保释金。
莎达森赫最后决定不让被告保释,同时,择定明年2月2日过堂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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