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0日訊)剛於半年前服刑屆滿出獄的男子,上週涉嫌蓄意致傷及刑事恐嚇母親,不僅掌摑母親多次,亦揚言傷害胞妹,今日於推事庭面對3項控狀時,皆否認有罪,法庭不允許被告保釋,擇定明年2月2日過堂。
被告是莫哈末蘇菲安(41歲)。
ADVERTISEMENT
第一項控狀指被告於本月15日早上10時30分至中午12時之間,於武吉南眉不斷掌摑69歲的母親,蓄意致傷對方,此舉已牴觸刑事法典第323條文。
第二項控狀指被告於相同於上述時間和地點,拉扯10歲親屬孩子的頭髮及掌摑對方,此舉已牴觸刑事法典第323條文。
在上述條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並可在相同法令第326A條文下同讀。
第三項控狀指被告於相同於上述時間和地點,向母親恐嚇欲刮花32歲妹妹的臉,此舉已牴觸刑事法典第506條文。在上述條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7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本案由副檢察司菲克里提控,推事是莎達森赫。
菲克里鑑於被告擁有數項犯罪記錄,建議推事不讓被告保釋。
被告向推事求情時,指本身早前因偷竊豪車被判坐牢,今年5月服刑屆滿,懇請推事予以保釋並降低保釋金。
莎達森赫最後決定不讓被告保釋,同時,擇定明年2月2日過堂此案。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