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3日讯)一名厂商及一名商家没有遵守消拯局“消灭火灾危胁”通告,没有在厂内及商店安装防火措施,今日双双被控上法庭,各遭罚款5000及2500令吉。
马六甲消拯局副局长(火灾调查)哈菲兹说,2名被告各别被控触犯1988年消防服务法令341条文(第10项),今日被控上爱极乐推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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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厂家一共面对2项控状,被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须以坐牢取代。
哈菲兹说,另一名商家则面对一项控状,被罚款2500令吉。
以上罪名成立将面对每天100令吉罚款,直至装置防火措施完成为止。
哈菲兹提醒业者必须遵守防火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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