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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9:04pm 14/02/2023

陆路交通局

收贿

罗里运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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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收贿控43罪 不认罪 4.5万保外

(古城版)男子接受贿赂被控
被告于退庭后被执法人员押离法庭。(取自网络)

(马六甲14日讯)男子涉嫌自2016年起,收取10家逾10万令吉的贿赂金,今日于甲州地庭面对43项控状时,皆否认有罪,获准以4万5000令吉保释。

被告是诺山阿末(51岁),共面对43项控状。控状皆指被告介于2016年1月至2021年3月期间,接受10家罗里运输公司的贿赂,作为向官员行贿,不取缔相关公司的罗里,因而触犯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b)(B)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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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20年,以及面对不少于贿赂金5倍或1万令吉的罚款,视何者较高。

本案由反贪会副检察司莫哈末阿拉夫提控,地庭法官是伊莉莎白巴也万。被告辩护律师是法米。

莫哈末阿拉夫鉴于贿赂数额庞大,建议法庭让被告以5万令吉保释,同时每个月前往甲州反贪会办公室报到。

法米代表被告向法官求情时,指被告没有稳定的收入,且患有糖尿病,恳请法官降低保释金。

伊莉莎白巴也万过后允准被告以4万5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并择定4月11日过堂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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