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6日訊)一名承包商被控詐騙甲州一家無花果農業旅遊園業者建築工程費約100萬令吉,被告否認有罪。
35歲的被告莫哈末賽夫今日在亞羅牙也法庭面對兩項控狀。首控狀指被告誤導53歲的受害者莫哈末峇洛,以便相信他能在8個月內完成在馬日丹那的無花果農業旅遊園工程,受害者因此在2021年11月至2022年4月之間,數次移交共80萬1000令吉予被告以便進行建設30間客房的度假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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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收到工程費後沒有履行責任,牴觸刑事法典417(詐騙)條文,罪成可被判最高5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的第二項控狀是指他沒有馬來西亞大馬建築工業發展局(CIDB)的註冊認證,違反1994年馬來西亞建築工業發展管理局法令第 25 (1) 條文,並可在第29條文下判罪,罪成可被罰款不少過1萬令吉及不超過10萬令吉。
此案是由副檢察司宋孫德蘭主控,他建議法官以每條控狀5萬令吉讓被告保外及附帶條件是被告需到鄰近警局報到。
被告代表律師祖法米以被告需養家及收入不穩定要求法官阿布峇卡降低保釋金。
案展418過堂
法官最終宣佈被告需繳付1萬2000令吉保釋金及需有2名擔保人保外,並諭令被告必需定期到警局報到。
案展至4月18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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