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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43pm 03/05/2023

结伙抢劫

菜贩

前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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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警员

涉結夥劫菜販 前警員延扣7天

前警员涉嫌结伙抢劫菜贩 延扣7天助查
嫌犯(右二)被警員帶出法庭時,低頭避開鏡頭。(取自大都會日報)

(馬六甲3日訊)一名前警員因為涉嫌於上週六結夥持械搶劫一名菜販,今日被警方帶上推事庭申請延扣7天,以協助調查。

警方今日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7條文向推事庭申請延扣,並獲得推事莎達仙哈允准延長扣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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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六甲中央警區主任克里斯多夫接受《大都會日報》訪問時指出,35歲的嫌犯是一名保安人員,甲中央警區重案組(D9)警員是於昨天中午12時在冬牙峇株一家住家內扣留嫌犯,並援引刑事法典第395/397(結夥持械搶劫)條文展開調查。

他說,25歲的事主是於上週六抵達位於武吉晉巷的住家時,突然遭到兩名騎著摩托車而來的男子挾持,其中一名嫌犯持刀威脅事主交出所有財務,另一名男嫌犯則站在籬笆處等侯。

“基於害怕,事主交出400令吉及手機予嫌犯,損失約3000令吉。警方於凌晨1時接到投報後,即刻展開調查,並順藤摸瓜及扣留該名前警員協助調查。”

他說,警方在該名嫌犯處搜獲兩個袋子,內部裝有嫌犯職員證、駕駛執照、一枚子彈及4臺手機。

“根據調查,嫌犯擁有犯罪記錄,包括違反警察法令第86(1)條文、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2(2)條文及15(1)(a)條文。”

克里斯多夫表示,初步調查,嫌犯也承認雖然他自2016年不再擔任警察後,但是卻收藏該子彈至今。警方目前仍在通緝另一名嫌犯,以協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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