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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8:52pm 10/05/2023

盗用身分

盗用身分

盗用他人身分15年 菲男判监1年

(古城版)菲律宾男盗用身份证15年 被判监禁12个月
被告(左二)因为盗用他人身分证,被判监禁12个月。(取自大都会日报)

(马六甲10日讯)45岁菲律宾籍男子因为涉嫌盗用他人的身分证长达15年,换来监禁12个月的代价!

被告Ray Baintong(45岁,合约劳工)今日在爱极乐推事庭面控时俯首认罪,被判监禁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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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控于2022年1月27日早上11时50分,非法使用他人的身份证,因此抵触1959年国家登记法令(78法令)第25(1)(e)条文及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2007年修正)。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3年,或罚款最高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被告于案发当天到马六甲国民登记局更换新的大马卡,由于其身分证号码被列入黑名单,引起柜台人员的起疑,因此被转介至国民登记局的调查及执法部门。

调查显示,被告的身分证已经被沙巴登记局列入黑名单内,因为报生纸是其他人。

被告在推事庭上承认本身于2003年在沙巴亚庇以3000令吉购买报生纸,之后才前来马来西亚半岛。

被告希望法庭给予轻判,让他尽快回去祖国。此案由国民登记局检控官阿末阿米鲁提控,他促请法庭严惩被告,因为涉及非法购买报生纸,随后获得临时居民身分证(MyKas)。

他说,被告使用临时居民身分证长达15年,并获得职业安全及卫生局(NIOSH)的卡工作、考获驾照,甚至接种三剂疫苗。

他促请法庭给予严惩,因为被告的行为如同威胁国家安全。推事最终做出上述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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