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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8:52pm 10/05/2023

盗用身分

盗用身分

盜用他人身分15年 菲男判監1年

(古城版)菲律宾男盗用身份证15年 被判监禁12个月
被告(左二)因為盜用他人身分證,被判監禁12個月。(取自大都會日報)

(馬六甲10日訊)45歲菲律賓籍男子因為涉嫌盜用他人的身分證長達15年,換來監禁12個月的代價!

被告Ray Baintong(45歲,合約勞工)今日在愛極樂推事庭面控時俯首認罪,被判監禁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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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控於2022年1月27日早上11時50分,非法使用他人的身份證,因此牴觸1959年國家登記法令(78法令)第25(1)(e)條文及1990年國民登記條例(2007年修正)。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3年,或罰款最高2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根據案情,被告於案發當天到馬六甲國民登記局更換新的大馬卡,由於其身分證號碼被列入黑名單,引起櫃檯人員的起疑,因此被轉介至國民登記局的調查及執法部門。

調查顯示,被告的身分證已經被沙巴登記局列入黑名單內,因為報生紙是其他人。

被告在推事庭上承認本身於2003年在沙巴亞庇以3000令吉購買報生紙,之後才前來馬來西亞半島。

被告希望法庭給予輕判,讓他儘快回去祖國。此案由國民登記局檢控官阿末阿米魯提控,他促請法庭嚴懲被告,因為涉及非法購買報生紙,隨後獲得臨時居民身分證(MyKas)。

他說,被告使用臨時居民身分證長達15年,並獲得職業安全及衛生局(NIOSH)的卡工作、考獲駕照,甚至接種三劑疫苗。

他促請法庭給予嚴懲,因為被告的行為如同威脅國家安全。推事最終做出上述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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