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6日讯)偷走妇女一件价值5令吉的内裤,一名孟加拉外劳今日被甲推事庭判坐牢3个月。
被告是32岁的霍沙因莫哈末依克峇,他今日在推事庭面控时,向推事努鲁阿丝依金承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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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是指被告于本月7日下午3时30分,在怡力哥打某单位偷窃57岁妇女一件价值5令吉的内裤,触犯刑事法典379(偷窃)条文。
在此条文下,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是莫哈末依山纳沙鲁丁,他指出,若只是被罚款释放,被告过后将回到案发社区,这将引起居民的情绪,因此他要求法庭判被告坐牢。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他在求情时要求推事给予最低惩罚。
案情表示,受害者在发现本身晾在屋前的内裤不翼而飞后,于是向公寓管理层反映,之后从闭路电视发现被告偷走其内裤。
推事在聆听被告求情后,判被告坐牢3个月,刑期从被捕日即本月12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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