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9日訊)2名女子被控於今年4月期間偷竊祈禱室的捐款,昨日於甲州推事庭面控時,其中一人認罪,被判坐牢4個月及罰款1000令吉。
另一名被告否認有罪,獲准以3000令吉保釋,法庭擇定7月31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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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被告分別是諾拉茲拉(32歲)及諾西達雅(24歲)。
控狀指被告於今年4月7日,下午1時50分,位於柏淡再也花園祈禱室偷竊300令吉的捐款,此舉已牴觸刑事法典第380條文。
在上述條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10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本案由副檢察司菲克里提控,推事是莎達森赫。2名被告聆聽控狀後,諾拉茲拉否認有罪,而諾西達雅則認罪。
莎達森赫最後決定判諾西達雅坐牢4個月及罰款1000令吉。諾拉茲拉獲准以3000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釋,法庭擇定7月31日過堂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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