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地方

|
发布: 2:53pm 19/07/2023

谋杀

疏忽照顾

谋杀

疏忽照顾

涉致死3歲兒 男控謀殺 女控疏忽照顧

男女涉谋杀及疏忽照顾孩童被控
男被告於退庭後被庭警押離法庭。(尤伽榮攝)

(馬六甲18日訊)男子涉嫌於本月初致死女友的3歲兒子,這對情侶今日分別面對謀殺及疏忽照顧孩童罪,分別於甲州推事庭及地庭面控。

男被告是莫哈末菲爾曼(25歲),女被告則是諾阿絲琴(24歲)。

ADVERTISEMENT

男被告涉謀殺罪不獲保釋。女被告涉嫌疏忽照顧孩童,今日於地庭面控時,否認有罪,獲准以1萬5000令吉保釋。

控狀指男被告於今年7月6日,清晨5時30分至6時30分之間,於晉巷某住家致死3歲孩童,此舉已牴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

本案由副檢察司華達依茲赫提控,推事是莎達希娜。被告代表律師是拿督哈聶夫。

被告在聆聽控狀後,僅點頭示意明白控狀。哈聶夫指本身將致函要求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42條文,要求被告送院接受精神評估。

莎達希娜最後擇定8月23日過堂,等待相關報告出爐,包括死者的剖驗報告。

女被告獲保釋

另一方面,女被告阿絲琴身為死者母親,於相同日期、時間和地點,被發現將孩子交給男被告,讓孩子可能面對身體、情緒或虐待方式傷害,此舉已牴觸2001年兒童法令31(1)(a)條文。

在上述條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過10年或罰款2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本案由副檢察司茜瓦珊嘉麗提控,地庭法官是達瑪菲克里。被告代表律師是烏瑪祖卡納。

烏瑪祖卡納代表被告向法官求情時,指女被告與姐姐共同照顧身體抱恙的母親,懇請法庭讓女被告保釋,並同意任何附加條件。

男女涉谋杀及疏忽照顾孩童被控
女被告獲准以1萬5000令吉保釋,退庭後被押離法庭。(尤伽榮攝)

達瑪菲克里最後允准女被告以1萬5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釋,同時,諭令被告每個月到警局報到及交出其國際護照。法庭擇定8月23日過堂此案。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