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6日訊)馬六甲旅遊區多處出現人偶裝扮者,包括外籍人士扮演“金人”的模樣,一些業者甚至向經過的兜售物品,引起民眾混淆,馬六甲歷史城市議員駱慧茹指出,無執照的街頭賣藝或濫用執照的人偶裝扮者一旦被取締,可被罰款250令吉!
據瞭解,有關人偶裝扮者經常以蜘蛛俠、熊、熊貓的裝扮出沒在旅遊區或飲食店集中區,包括紅屋區、英雄廣場及檸檬眼等,有者和民眾合照,有者則兜售物品,並置放樂捐箱在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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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觀察,一些人偶裝扮者會和駕駛人士打招呼,甚至走上前遞上樂捐箱,希望民眾樂捐支持。
駱慧茹今日在新聞發佈會上指出,如今人偶裝扮者如雨後春筍,不少人利用人偶的裝扮牟利,因此市政廳限制發出的執照,以方便監督及控制人數。
“雖然市政廳共接獲逾20個有關人偶裝扮者的申請,目前共有8個申請獲批准,包括兩個殘障人士扮演熊及蜘蛛俠。”
據她所知,市政廳有發出熊的人偶執照,讓有關裝扮者在世界遺產祈禱室一帶活動。
駱慧茹:突擊檢查 免執照被濫用
駱慧茹表示,官員時不時會進行突擊檢查,避免執照被濫用,或阻礙人行道等,若發現有人濫用或無執照的街頭賣藝人偶裝扮者將被罰款250令吉及被列入黑名單。
“目前的情況受到控制,無執照的人偶裝扮者的情況還不算猖狂,其實他們只需前往市政廳的執照組申請執照,申請者必須要帶身份證及填寫表格申請。”
她說,有關執照的條件為申請者必須要18歲以上大馬公民,殘障人士或者普通人皆可提出申請,尤其是殘障人士或因為手腳不靈活,可以通過該方式自力更生。
蜘蛛俠裝扮也須申請
“至於身穿蜘蛛俠的衣服的人士也必須提出申請,一旦申請扮演有關人偶就只能維持扮演同樣的人偶,並只能在特定地點出沒,而且一定要隨身帶著執照,以方便官員查詢。”
她表示,有關執照費為150令吉,必須要每個月必須要更新,扮演者只能置放樂捐箱,不能規定樂捐的數額。
儘管如此,駱慧茹指出,他們將探討一些法律漏洞,同時也將促請官員加緊巡邏,取締違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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