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3日讯)一名政府子公司的前首席执行员,涉虚报报废车辆价格混淆董事以中饱私囊,今日遭反贪局提控,被告否认有罪。
被告是46岁的慕海敏刘阿都拉,他在地庭法官伊丽莎白峇也旺面前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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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允许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1万令吉保释,案件定12月11日过堂。
法官也同意反贪污委员会副检察司莫哈末阿兹力夫的要求,指示被告交出国际护照,同时必需每月到反贪会报到一次,直到案件结束。
被告一共面对两项控状。控状指他于2021年4月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提呈公共工程局车辆报废评估报价函时,虚报丰田Fortuna四轮驱动车及Hilux的价格为3万6000令吉及2万令吉,而有关四驱车的市价为5万令吉及3万5000令吉。
被告被发现呈上伪造资料,目的是让自己以低价将四驱车购入。
此举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及刑事法典第471条文。
被告的代表律师阿兹鲁袓基菲里在求情时说,被告患有糖尿病及心臟病,需要承担妻子及4名孩子的费用, 同时也需照顾父母,要求法官以6000令吉让被告保释。
法官最后定12月11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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