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5日讯)士马木一家补习中心的招牌因只有中文字而违反市政厅广告牌指南,已被指示取下。
网民峇曼嘉马鲁丁日前在脸书发帖揭露此事,并写道:“不是韩国、日本或中国,却是马六甲士马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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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马来文及国文……市长及各市政厅官员,这(招牌)可以吗?”
上述帖子也在社交媒体疯传,引起热议。
巫统鲁容区州议员诺海米稍后在回应时表示,市政厅已采取行动,发现该位于士马木广场的招牌违反两项条例。
“该业者在没有执照下营业,市政厅已开出一张罚单,限业者在一个星期内解决。”
他说,业者也没有遵守市政厅的广告牌指南,市政厅已指示业者立即取下招牌。
也是甲科学、科技、革新及数码通讯事务委员会副主席的诺海米说,业者理应申请与遵守已定下的广告牌指南。
“广告牌的语文指南早就存在,这不难遵守,不需要有情绪。”
他指出,条例已清楚说明,因此他吁请地方政府勿让这种过失普遍化以致法律遭到蔑视。
诺海米也提醒地方政府必需确保在发出罚单后继续跟进采取严励行动,而非只是一味追求罚款。
“重要的是国文的权威及宪法的维护,任何顽固者,带上法庭给予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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