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2日訊)保安人員被控於本月10日,在甲中央縣某大學校園入口處非禮一名女子,今日於甲州推事庭面控時,認罪不諱,被判坐牢3個月。
被告是莫哈末哈法斯(2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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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狀指被告於本月10日,早上9時30分,於甲中央縣某大學校園入口處,非禮22歲的女子,此舉已牴觸刑事法典第354條文。
在上述條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10年或罰款或鞭笞,或兩者兼施。
本案由副檢察司瓦達依茲赫提控,推事是莎達森赫。
莎達森赫最後決定判被告坐牢3個月,刑期從被捕日,即本月14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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