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6日讯)育有3名孩子的母亲被控于本月11日期间进行卖淫,今日于甲州推事庭面控时认罪不讳,被判罚款2500令吉。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坐牢3个月代替。
被告是罗哈玉尤索夫(3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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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被告于本月11日晚上9时40分,位于郑和将军路某酒店,从事卖淫活动,此举已抵触刑事法典第372B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1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情指警方较早时接获情报,于上述日期展开取缔行动,在此期间,发现安全套、润滑液、纸巾、毛巾及150令吉现金。
本案由副检察司菲克里提控,推事是娜比拉尼占。被告的辩护律师是努拉兹琳。
努拉兹琳代表被告向推事求情时,指被告育有3名,分别是4岁、9岁及13岁的孩子,其丈夫被关押在吉打州监狱,生活困苦,对于本身犯下的行为已知错,恳请法庭能够给被告机会纠正本身的错误,予以轻判。
娜比拉尼占最后决定判被告罚款2500令吉,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以坐牢3个月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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