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9日讯)一名教师涉嫌向11岁女学生施魔爪,今日面控时否认有罪。
被告是42岁的拉马克力斯南,他今日向亚罗牙也地庭法官娜丽曼峇哈鲁丁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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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控于2022年5月26日早上10时30分,在榴梿洞葛一间学校的五年级课室内抚摸当时11岁女学生的私处,抵触2017年儿童性罪行法令第14(a)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面对坐牢20年及鞭笞。
被告调往教育局任职
被告律师卡迪葛山在求情时说,被告已婚,需为一家之主,需照顾母亲及妻子,而在扣留期间亦与警方充分的合作,而且被告已不在该校教书。
目前,被告已被调往教育局任职。
法官允许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8000令吉保外,同时指示被告勿靠近受害者及家人。
案件定2月28日过堂。主控此案的是阿妮丝娜祖娃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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