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7日讯)男子不满被女友提出分手,恐吓杀害并持刀致伤女友,今于推事庭面对3项控状时,皆否认有罪,获准以6500令吉保释。
被告是依顺,今年2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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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项控状指被告于1月15日早上8时30分,在马六甲中央县,威胁欲杀害47岁的受害者,触犯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7年。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于1月15日早上8时30分,在马六甲中央县,持刀致伤同一名受害者,触刑事法典第324条文(以危险武器伤人)。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3年或罚款,或鞭笞,或两者兼施。
第三项控状指被告于1月15日晚上7时于峇汝路,持刀致伤一名28岁的受害人。
主控官瓦达依兹赫副检察司要求法庭让被告以1万6000令吉保释,推事是凯鲁尼萨过后允准被告以65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同时择定案件于5月14日过堂。
(拍摄:尤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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