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9日訊)甲州齋戒月市集與開齋節集市的攤販,對商品必須進行標價的意識提高,近日,有2名攤販因未對商品進行標價及使用不合格的秤重設備,各接獲200令吉罰單。
甲州國內貿易及生活費局局長諾麗娜表示,自齋戒月初,該局已在2200家齋戒月市集的攤位,在此期間,該局倡導商家使用價格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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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也給予攤販們充分的時間來遵守,昨日正式展開突擊檢查,並在有關行動中,向對違反的攤販開出罰單。”
她是昨日出席該局位於愛極樂開齋節市集展開的便衣執法行動(OPS SAMAR)後,召開新聞發佈會時,如是表示。
諾麗娜:業者對標價意識提高
她說,與去年相比,攤販對商品進行標價的意識已顯著提高,而消費者的購買意識也提高,選擇不向那些沒有為商品進行標價的攤販消費。
“在昨日的行動,我們發現有2名攤販因未對商品進行標價及使用不合格的稱重設備,各接獲200令吉罰單。”
她說,至於價格方面,齋戒月與開齋節集市的食物價格漲幅約10%,相關的價格尚且合理,不過,該局將時刻監督商品的價格,確保攤販不會謀取暴利。
她表示,便衣執法行動將持續在齋戒月和開齋節集市進行,確保所有攤販遵守2011年價格控制及反暴利法令及1972年磅秤及衡量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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