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9日讯)一名青年涉贩运甲基安非他命表罪成立,需为罪名自辩。
被告是30岁的阿米尔依祖丁,在一家民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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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控于2019年10月8日凌晨4时30分,在市区一家公寓的停车场,被发现在一辆车内藏有257克的甲基安非他命,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39B(2)相同条文下被判。
在39B(2)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将面临死刑。
此案的主控官是纳比阿里夫,被告的代表律师是张荣金。
第一高庭法官拿督安申查尔斯今日择定案件于8月5日至6日续审,并传召3名证人,包括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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